跳至主要內容

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葉雯琳 - 教務處 | 2017-12-21 | 點閱數: 563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6 年 12 月 12 日原民教字第 1060078067 號函辦理。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 103 年前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效力等同於自 103 年實施族語認證分級測驗之高級合格證書。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