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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5-10-15 | 點閱數: 166

依據教育局公告 270496 號辦理(如附件一)

說明:

⼀、有關校端管理員「特教⽣異動申請」功能:

(⼀)僅限特教⽣轉出、移除特教⾝分或已⾮安置於普通班始能審核通過,並不包含更換導師。

(⼆)若有更換導師需求請來信⾄承辦⼈信箱(gasuan1017@tn.edu.tw),並於信件中敘明更換原因,及提供學校名稱、學⽣⾝分證字號及新導師⾝分證字號。

 

⼆、有關「研習檢核標準」:

(⼀)研習採計類型除推薦研習以外,應以符合該特教⽣障別相關教學及輔導知能研習為主。

(⼆)研習採計 4 年內研習,惟為⿎勵各校教師參加不同研習,若 4 年內研習兩次以上之相同研習,則僅採計 1 場。

(三)提供常⾒誤核研習類型(如附件二)。

 

三、有關「研習時數無法匯⼊」:請參考研習時數匯⼊問題及解決⽅式(如附件三)。

 

四、普特平臺導師⾃核及校端初核時間⾄114 年 10⽉31⽇,請各校協助提醒尚未完成之導師⾄平臺進⾏⾃核,本局將於⾃核期間每⽉25⽇,寄送⾃動提醒信件⾄導師及校端管理員信箱。

 

五、因應性別平等議題之重視,平臺已新增 3 場特教⽣性別平等相關研習於推薦研習之各障別清單中,提供導師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