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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5-08-13 | 點閱數: 25

一、依據南市教特(三)字第 1141066761 號函辦理。

二、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學生在家教育代金實施要點」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