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公告 264732 號辦理。
二、說明:
1 、依據臺南市政府 114 年 7 月 7 日南市教特(三)字第 1140986804 號函辦理。
2 、為落實特教生就近入學及安置,請務必轉知特教相關人員及家長,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
3 、檢附函文及實施計畫各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