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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嘉琪 - 教務處 | 2025-04-09 | 點閱數: 1096

有意願申請 113 學年度市長特別獎之同學,請留意送件日期: 4/28(一)~5/9(五)12:00 前,依規定送件格式至教務處繳交資料。
補送件時間: 5/13(一)~5/19(一)12:00 前( 限 5/9 前已送件者且填寫補送件申請表,經委員會同意後採計分數。 )

相關申請說明請詳閱附件,申請表格請 4/9 (三)起洽各班導師或教務處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