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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1 月 3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6015823A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選拔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本案將以推薦、初審及決審 3 階段辦理。
三、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報名並推薦所屬之優秀慈孝家庭楷模。請於 107 年 3 月 5 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市家庭教育中心進行初審。
四、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請詳見本活動實施計畫(含推薦書格式)。
說明:
一、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特研訂旨揭計畫。
二、本計畫報名期間自 107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至 107 年 3 月 16 日(星期五)止,為使全國各級學校知悉本計畫,惠請貴部協助轉知全國各級學校(含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推薦及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寄送申請表格及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移民事務組徐永翰先生收(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
三、有關「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僅於報名期...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