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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貞秀 - 人事室 | 2020-06-16 | 點閱數: 523

    教師甄選初試監考人員名單   請詳閱教育局公告 160302 號  

一、初試監考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二、初試講習時間與注意事項如下:

 

    (一)第一次講習: 109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14 : 00 ,地點:崇學國小崇學館(資訊如附件 5)。

 

    (二)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 109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9 : 00 ,地點:各考場(資訊如附件 6 )

 

    (三)初試監考工作人員(資訊如附件 1~5 與附件 7 ),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惟初試第一次講習時間若遇學校畢業典禮,請學校至少派 1 名人員參加講習。

 

    (四)初試當天: 109 年 6 月 26 日(星期日)6 : 50~11 : 40 ,地點:各考場(資訊如附件 6 )。

 

    (五)擔任本次教師甄試初試工作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記嘉獎一次。

 

    (六)因崇學國小校內停車空間不足,僅提供機車停放,煩請參與研習的師長,盡量共乘或搭乘公共交通公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