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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沈淑芬 - 輔導處 | 2018-08-15 | 點閱數: 499

教育局公告 127777

說明:

一、依據 107 年 8 月 9 日教育部臺教學(三)字第 107013420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文宣品依學制年齡分為 4 種類,以案例方式提示學生自我保護措施及求助管道,另以 QR Code 提供親師教學指引或延伸閱讀資料(建議下載後瀏覽):

(一)國民小學中低年級階段:以「親子共學單」方式編製,請學校教師結合課程教學活動及親師聯繫機制,向學童及家長宣導。

(二)國民小學高年級及國中階段:請學校教師結合課程教學活動進行宣導。

(三)高級中等學校階段:請學校教師結合課程教學活動進行宣導,並鼓勵學生延伸閱讀。

三、旨揭文宣品及親師教學指引/延伸閱讀資料公布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gender.edu.tw/)→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綜合性參考資料→「兒少性剝削及校園復仇式色情事件防治工作宣導方案文宣品(含親師教學指引及補充資料)」,請依前揭分類逕行下載宣導運用,引用時應註明出處為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