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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柔分 - 教務處 | 2025-09-05 | 點閱數: 188

一、申請資格:
(一) 設籍臺南市 6 個月以上
(二)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學期評量結果均優等(九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者(請附出缺勤記錄)

(三) 限低收/特殊境遇/中低收/家庭年所得 50 萬元以下之學生。

二、應繳交資料: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前一學期(113-2)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 出勤紀錄
(四) 在學證明書一份。
(五) 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六)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印本一份。

三、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四、欲提出申請者請在9/26(五)前繳交至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