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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度下半年(9~12 月)特教鐘點助理員甄選結果公告
正取:余如玉
備取:李麗雲
十、遴用:
(一)僱用期間:僱用時間 106 年 8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需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二)僱用薪資:本案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33 元(勞健保依勞基法規定辦理),每天預計 5-8 小時、一週 25--40 小時,俟市府核定做調整。
(三)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