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壹、依據:本校校務發展實施計畫及輔導工作計畫。
貳、實施目的:
一、培養學生自動自發、自治及服務的精神,進而激發責任感和榮譽心。
二、落實生活教育,達到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的目標,建立完整的人格發展。
三、建立全校教職員工共盡輔導之責,時時獎勵學生,以提升教育正向功能的實施績效。
參、實施原則:
一、以全校學生為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共同執行簽名或記點,以達全教育功能。
二、以具體、明確及適度的獎勵原則,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積極鼓勵效果。
三、本辦法以學生在本校修業期間採「累進計點」方式辦理。
肆、實施辦法:
一、... 觀看完整文章
教育局公告 11164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9 月 1 日臺教學(六)字第 106012482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徵稿主題:題目自訂,凡與學生事務等教育議題相關:如生命教育、人權教育、品德教育、法治教育、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全民國防教育等;或與校園安全相關:如友善校園、學生輔導、防制藥物濫用等;或與節慶宣導相關:如 9 月 3 日軍人節、 10 月 11 日臺灣女孩日等,歡迎以圖文方式投稿。
(二)參加對象:國小至大專校院之在校學生、於校園內從事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等相關工作之教育人員。
(三)活動時間:即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