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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特研訂旨揭計畫。
二、本計畫報名期間自 107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至 107 年 3 月 16 日(星期五)止,為使全國各級學校知悉本計畫,惠請貴部協助轉知全國各級學校(含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推薦及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寄送申請表格及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移民事務組徐永翰先生收(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
三、有關「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僅於報名期...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有關「第 4 屆新住民及其子女築夢計畫」活動報名截止時間延長至 106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惠請協助加強宣導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案。
說明:
一、為鼓勵新住民及其子女勇敢追夢、完成夢想,同時協助其能在臺穩定生活與長期發展,本署已於 106 年 10 月 20 日函頒旨揭計畫,期望藉此計畫增加大眾對新住民及其子女的瞭解與認識,提升民眾多元文化的知能素養,同時培養社會「尊重多元,欣賞差異」的觀念與態度。
二、本案報名截止日期原為 106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為擴大本計畫執行效益,爰延長報名期間至同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惠請協助加強宣導並鼓勵符合資格者依限於本計畫線上報名系統( https:/...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6 年 11 月 8 日北教大教字第 1060120295 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 106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三、活動地點:國泰金融會議廳(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9 號)。
四、座談會主題:新住民二代優勢培力論壇、新住民語文課程設計與教學、跨國體驗學習的評估、新住民及二代培力成效等相關領域。
五、本次座談會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 月 20 日(一)中午 12:00 止。報名網址: https://goo.gl/forms/T7HhLssFUKjakoTv1 ,活動簡章如附件。
六、本案聯絡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東協人力教育中心蔡瑩叡兼任助...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辦理「107 年新住民子女海外培力」寒假活動,惠請貴機關協助宣導,鼓勵符合資格之新住民家庭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署「107 年新住民子女海外培力計畫」辦理。
二、為強化新住民以語言及文化連結婆家與娘家,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假期回到海外(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以培育多元文化人才種子,並與國際接軌,特辦理本計畫。
三、檢附活動簡章及申請表單(如附件),本活動受理報名自 106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至 106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詳細報名方式及內容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immigration.gov.tw)或新住民培力 ...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內政部移民署「第 4 屆新住民及其子女築夢計畫」,請鼓勵所屬新住民學生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本(106)年 10 月 20 日移署移字第 1060115780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新住民及其子女完成夢想,並將其築夢過程的成長與感動透過影片紀錄與各界分享,展現他們對社會參與的熱情及對家庭用心的付出與貢獻;同時增加大眾對新住民及其子女的瞭解與認識,提升尊重多元文化素養知能,讓民眾感受政府照顧輔導新住民之用心,爰持續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案報名期間自 106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至同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止,報名網址為 https://goo.gl/jxdgpq ,惠請協...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6 年度新住民子女教育多元文化議題融入課程教案徵選」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9 月 2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60106259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含代理教師);大專院校之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學生皆可自由報名參加,可個別報名或自由組隊(每一團隊至多三人,其中至少一人為現職教師)參加。
三、旨揭徵選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徵選原則如下:
(一)以越南、印尼、緬甸、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東埔寨等七國語文為主。
(二)每人參加作品不限件數,每單位參加作品件數不限,每件作... 觀看完整文章
106 年度下半年(9~12 月)特教鐘點助理員甄選結果公告
正取:余如玉
備取:李麗雲
十、遴用:
(一)僱用期間:僱用時間 106 年 8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需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二)僱用薪資:本案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33 元(勞健保依勞基法規定辦理),每天預計 5-8 小時、一週 25--40 小時,俟市府核定做調整。
(三)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