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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12-30 | 點閱數: 78
一、 依據教育局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6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111567792 號函辦理辦理 二、 正取方○華、備取從缺。 三、 正取人員請攜帶身份證件、印章於 1 月 3 日星期二上午 7 時 40 分至永康國小輔導室報到。
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12-23 | 點閱數: 68
一、依據教育局公告 211165 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支援本局業務,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為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111 年 2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四、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本市特教資源中心-永華辦公室(於永福國小內), 3 名。   五、工作項目: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完成核章後, 111 年 12 月 30...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12-23 | 點閱數: 151
一、依據教育局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6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111567792 號函辦理 二、甄選簡章與報名表如附件  
宣導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12-22 | 點閱數: 323
一、依據教育局公告 210586 號辦理,各班級每位學生一份(如附件) 二、家長閱讀後,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輔導室 2324462 分機 941 詢問
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12-10 | 點閱數: 5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2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68 號函、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1566243 號辦理 二、比賽訊息如下: (一)參加對象:社會人士、全國大專院校、高中、國中、國小學生均可參加。 (二)題目:自訂(以關懷癲癇相關題目為主)。 (三)截止日期及送件方式: 11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採郵寄(地址:11217 臺北市石牌路 2 段 201 號)或 E-mail(epil1990@ms36.hinet.net)方式。 三、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學會李劉玉梅小姐,聯絡電話:( 02 ) 2876-2890 。 四、 檢附旨揭公文與活動辦法 1 份(如附件)。
宣導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10-06 | 點閱數: 106
一、依據南市教特(二)字第 1111250022 號函辦理。 二、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如附件一)。 (二) 為保障各類別障礙學生於疫情期間學習無障礙,並尋求各具體措施可行作法、配套措施,故訂定旨揭計畫(如附件二)。 三、 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一)實施對象:就讀本市所屬學校,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具特殊教育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實施期間:疫情停課期間。 (三)原則方式:為確保身心障礙學生之就學權益,落實學習相關輔助措施,本市學校停課期間,授課方式採實體授課為原則。 (四)因應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09-26 | 點閱數: 70
一、依據南市教特(二)字第 1111169133 號辦理 二、國小組、國中組實施計畫如附件
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09-03 | 點閱數: 85
一、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課後、寒暑假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實施計畫、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正取 賴○妤、備取從缺。 三、錄取人員請於 111年9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3 時到本校輔導室報到與繳交資料(身份證件與正反面影本、印章)。
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08-26 | 點閱數: 153
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111 學年度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周三班)服務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課後、寒暑假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實施計畫、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甄選類別:外聘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三、課後照顧服務時間:( 111 學年度周三班)聘一名   (一) 學期間課後班(周三班-上學期):  111 年 9 月 14 日起至 112 年 1 月 18 日止,每周三 12 : 40~16 : 00 ,共 19 週(19 次上課,每次 3 節課,總計 57 節)。 (二) 學期間課後班(周三班-下學期):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邱幸儀 - 輔導處 | 2022-08-19 | 點閱數: 79
一、依據教育局公告 204154 辦理 二、說明: 欲送件者,請填寫附件一表格,並備齊相關證明資料,於 8 月 30 日以前以紙本送件輔導室特教組 三、審查後以簡訊與 email 通知結果,符合推薦者,另外通知提供電子檔案 四、檢附公文與計畫詳如附件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