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8 年 4 月 18 日臺教青署輔字第 1080016690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建立旨揭業務跨單位協調整合機制,以利社工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協助無法返家少年得到全面性協助與照顧措施,特提供旨揭網絡資源表。
三、檢附旨揭中央及地方政府聯繫網絡資源表,請妥善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