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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吳宗修 - 學務處 | 2018-07-06 | 點閱數: 51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年 6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6360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以百萬個家庭「日省1度電」為目標,鼓勵家庭節電,方案內容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 106學年度全國中小學 1-5 年級、 7-8 年級學生,以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依報名人數將全國學校分為 5 組。

(二) 活動期程: 107年 6月至 11 月(電費帳單為 7-12 月)。

(三)報名期限延長至 107年 7月 10 日(星期二)止。

(四)報名方式:

1. 學生需提交家長同意書及住電費單影本。

2. 於競賽活動報名截止期限內,逕上活動網址(https://energy.mt.ntnu.edu.tw/ElectricitySaving) 完成線上登錄,登陸內容包含學校基本資料及參賽學生住家電號。

(五) 評比指標:以各校參賽學生家庭 107年 6-11月與去年同期比較之節電率、節電量,進行排序評比。

1. 節電率(%)={(前一年同期平均每日用電量當年同期平均每日用電量)/前一年同期平均每日用電量}*100%。

2. 總節電量=學校參賽學生家庭(前一年同期平均每日用電量-當年同期平均每日用電量) *競賽期間總日曆天。

(六)評比獎項及獎額:

 1. 節電率獎:依參賽人數分 5組進行節電率排序評比,每組得頒發「卓越獎」各 1名、「英雄獎」各 6 名、「精英獎」各 12 名、「節電基本獎」各 125 名,總計 720 名得獎名額、總獎金計新臺幣 4.1 億元。並對「卓越獎」、「英雄獎」及「精英獎」。

2. 另為鼓勵參賽,「節電基本獎」則不另訂參與率門檻,凡節電率 1%以上者,依序評比,按規劃名額給予獎勵。

3. 節電量獎:依參賽人數分 5組進行節電量排序評比,每組得頒發節電量獎各 5名,總計 25 名得獎名額、總獎金計新臺幣 0.2 億元,

4. 上述獎項得獎門檻:學校學生參與率需達 70%以上,且節電率須為 1%以上

5. 節電家庭獎勵:所有參賽學生之家庭電號,如符合台電「107年節電獎勵活動」資格,將自動列入參與(參加活動登錄之電號當期用電每節省一度,可獲得 0.6 元獎勵金)。

(七) 獎金用途:本競賽獎金可用於學生畢業旅行、校外參訪學習、校際比賽活動、教師充實能源教材、創意教學工具、學校節能改善措施、能源教育推展活動等;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可用於全縣、市能源教育推展活動有關之支出。

(八)行政獎勵:由縣市政府教育局給予推動有功人員敘獎,並函請學校頒發班級獎狀。

三、請各校把握最報名截止期限 107年 7月 10日前完成報名。

四、檢附百萬家庭親子節電競賽作業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