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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馨瑩 - 人事室 | 2016-04-07 | 點閱數: 577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陳麗如
電話: 06-2991111#8330
電子信箱: liju1001@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5032875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328757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嘉義縣政府有關嘉義縣 105 學年度大埔國小永興分校等 15 校裁併或辦理實驗教育計畫,詳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 105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