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摘要:
此公告為 115 學年度永康國小美術類藝術才能班鑑定考場說明。測驗日期為 115 年 4 月 11 日(星期六),內容包含詳細的報到與考試時間表、攜帶物品清單及考場相關注意事項。
此公告為 115 學年度永康國小美術類藝術才能班鑑定考場說明。測驗日期為 115 年 4 月 11 日(星期六),內容包含詳細的報到與考試時間表、攜帶物品清單及考場相關注意事項。
| 時間 | 活動 | 說明 |
|---|---|---|
| 07:50-08:10 | 報到 | 考生於大門管制口,由考場工作人員統一帶至考場。 |
| 08:10-08:30 | 試務準備 | 考生中途不離開考場,中場休息於座位上休息。 |
| 08:30-10:00 | 「平面繪畫」考試 | |
| 10:00-10:20 | 中場休息 | |
| 10:20-11:40 | 「創意表現」考試 | |
| 11:40- | 考生離場 | 考生由考場工作人員統一帶至大門管制口等候家長接送。 |
◎ 測驗日期:115 年 4 月 11 日(六),考試期間校園不開放。
◎ 攜帶物品:准考證、水壺、衛生紙\手帕、慣用繪畫用具及顏料。
◎ 補充說明:
- 家長汽、機車不可進入校園,家長從學校大門口讓考生進入大門管制口後即可離開,不開放家長陪同應考,亦不開放查看試場,建議家長於 11:50 到大門管制口接考生。
- 考生不可攜帶電子相關產品(手機及其他具備傳輸、通訊、錄影、照相、計算功能之用品: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等)、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 等)、時鐘、鬧鐘、電子鐘、呼叫器、收音機、相機等)進入試場。考生僅能攜帶手錶為計時工具,惟電子錶應解除響鈴功能。
(手錶若響鈴扣該科成績 5 分,請務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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