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115年6月29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51008119號函辦理。
二、近期執法機關查獲大量偽裝成公仔、玩具等造型之電子煙產品,增加家長及師長辨識困難,部分產品甚至可能搭配非法煙彈使用,對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三、暑假期間學生在家時間增加,電子煙及相關類菸品可能透過網路購物、社群平台或同儕分享等方式接觸學生,請家長留意學生持有來源不明之公仔、電子裝置或可拆卸式玩具,並關心其網路購物及收藏物品來源,如發現疑似電子煙產品,應主動關心了解並避免使用。
四、檢附臺南市教育局製作之「偽裝型電子煙防制宣導圖卡」及「宣導說帖」各1份。












